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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3-S-X-184號詢價公告2023/9/11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廣濟醫(yī)院之委托,對其采購的房屋建筑物及內部設施財產(chǎn)保險服務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險種:財產(chǎn)一切險
其他說明: 1、保險價值確定方式: 房屋建筑物及裝修、內部設施及機器設備,保險價值確定方式:出險時的重置價值。 2、免賠條件:每次事故500元。 3、附加險條款名稱: (1)罷工、暴亂及民眾騷亂擴展條款 (2)滅火費用條款A(賠償限額:損失金額的20%) (3)專業(yè)費用條款(賠償限額:損失金額的10%) (4)清理殘骸費用條款(賠償限額:損失金額的20%) (5)額外費用條款(賠償限額:損失金額的20%) (6)重置價值條款 (7)自動恢復保險金額條款 (8)自動升值擴展條款(以保險金額的10%為限) (9)資產(chǎn)增加條款(以保險金額的20%為限) (10)新增地點特約條款 (11)場外維修及改造條款 (12)72小時條款 (13)錯誤和遺漏條款 (14)不受控制條款 (15)預付賠款條款A (16)指定公估人條款 (17)煙損條款 (18)鍋爐、壓力容器特約條款(每次事故免賠RMB20萬或損失金額的15%,兩者以高者為準,另賠償限額單次RMB500萬,累計為RMB1000萬。) (19)自動噴淋系統(tǒng)水損擴展條款 (20)擴展地震、海嘯條款(限額:保險金額的80%,免賠:地震引起的損失,每次事故免賠20萬元或損失金額的5%,以高者為準。) (21)惡意破壞擴展條款 (22)建筑物變動條款 (23)雇員個人物品特約保險條款 (24)恐怖活動擴展條款(限額:2億元。免賠額:每次事故免賠額人民幣10萬元) (25)盜竊、搶劫損失條款 (26)自燃條款 (27)蟲蛀、鼠咬損失條款 (28)水暖管爆裂條款 (29)玻璃破碎條款 (30)露天存放及簡易建筑內財產(chǎn)擴展條款A (31)碰撞擴展條款 (32)便攜式設備特約保險條款(限場址內責任) (33)檢修條款 (34)臨時移動擴展條款A(保險金額的15%) (35)倉儲財產(chǎn)申報條款(100%) (36)公共當局擴展條款 (37)空運費條款(限額:RMB50萬或損失金額的5%,以高者為準) (38)特別費用條款(每次事故:RMB100萬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 (39)供水、供氣、管道破裂損失條款 (40)建筑物外部附屬設施特約條款(B) (41)財產(chǎn)流動條款(適用于存貨及機械設備) (42)租賃財產(chǎn)條款 (43)防止損失擴大條款 (二)服務要求: 1、人員配備: (1)對本采購項目須設立專項小組,其中項目經(jīng)理1名,負責按照本次保險的有關要求為各被保險人提供承保、理賠及其他各類保險服務,包括必要的組織與協(xié)調工作;客戶服務專員:至少配備2名,其中有1名應為項目專職承保人員,1名應為項目專職理賠人員,協(xié)助項目經(jīng)理提供保險服務。(提供專項小組名單、聯(lián)系方式)。 (2)根據(jù)相應文件內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與出單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單和保費五個工作日內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fā)票派專人送達投保人。 2、承保服務: (1)指定專門的客服人員,接受各方咨詢,解釋相關保險內容。 (2)定期走訪采購方,聽取相關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為采購方分憂。 (3)每季度月按時向相關部門匯報上季度的理賠情況。 3、理賠服務: (1)保險服務基礎標準: 1.1統(tǒng)一實行24小時接報案; 1.2統(tǒng)一實行24小時查勘; 1.3統(tǒng)一實行24小時救援; 1.4統(tǒng)一實行8小時全年無休理賠工作; 1.5統(tǒng)一實行24小時投訴服務; 1.6設立24小時保險服務專線電話,電腦錄音系統(tǒng)和查勘調度系統(tǒng)保證暢通無誤,及時準確。全年365天隨時接受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公司本項目客戶服務專員。 (2)設立專人專門窗口負責受理醫(yī)院賠款案件,實行一站式服務,確保理賠、財務、信息技術等環(huán)節(jié)的高效暢通。 (3)接到報案后應詳細的告知被保險人注意事項,承保范圍,保障內容及理賠時需要準備的材料等,不得欺騙、誤導被保險人; (4)配合被保險人了解、熟悉理賠流程,指定專人上門收取索賠單證,并在約定的時間內上門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上門服務,讓保戶足不出戶即可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5)保險公司上門收取理賠資料時,若認為有關證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通知被保險人需補充提供的有關證明或材料。若保險公司在接到索賠資料后1個工作日內未給予有關審核意見,則視為認可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6)在收到理賠材料后,簡化理賠手續(xù),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告知被保險人賠償金額,除外金額或不予賠償?shù)睦碛,超過規(guī)定時間的,視為同意賠償。 (7)接到被保險人報案后,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事故,資料齊全后10工作日內確定賠償金額。 (8)對于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險人賠償請求后5個工作日內向其發(fā)出《拒賠通知書》。 (9)對于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接到被保險人賠償請求后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向其發(fā)出《拒賠通知書》,則按保險責任處理。 4、其他保險服務承諾: (1)定期溝通制 每季度召開保險工作例會,通報保險事故情況、理賠進展情況、商定各項服務計劃和共同解決需雙方協(xié)調的事宜。 (2)培訓機制 定期不定期提供專項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保險的基礎知識、保險合同責任及條款解釋、保險事故索賠程序等方面的內容。 (3)風險管理計劃 每年舉辦一次針對意外事故防范的活動,培訓活動時間由投保人、保險人共同擬定。 (4)提供業(yè)主方要求的其他保險服務。 三、服務期限:一年,2023年10月15 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四、響應報價文件組成及其他說明: (一)詢價響應文件的制作要求: 1、詢價響應報價文件組成 :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授權) (3)響應報價表格式(詳見附件) (4)服務內容、服務要求偏離表;商務條款偏離表; (5)詢價響應函(見附件) (6)響應單位資格承諾書(見附件)及相關證明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證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證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1年或2022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債表、利潤表),其他組織、自然人及成立未滿一年的法人應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備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稅務登記證(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jù),最近期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jù)(專用收據(jù)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對應證明文件;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6)經(jīng)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含原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具有《經(jīng)營保險業(yè)務許可證》的保險公司(含下屬分支機構);本項目屬于保險行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可以參加投標。但同一家總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且總公司不能與下屬分支機構同時參與投標。 (7)其他滿足采購要求的資質文件等 注:以上資料若不能如實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視為無效投標。 2、文件的簽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詢價響應文件叁份(一正兩副),并須裝訂成冊;響應文件封面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詢價響應文件均應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藍色墨水書寫,由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詢價文件要求處親自簽署或蓋章,并在詢價響應文件的每一頁上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頁視為無效頁。 (3)詢價響應文件須裝袋密封,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密封袋及響應文件封面上應注明采購項目名稱、詢價采購編號、詢價響應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 3、采購單位有權拒絕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 (二)詢價響應文件錯誤的修正原則 1、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們r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細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2、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供應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詢價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三)詢價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供應商在提交詢價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四)詢價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和更正 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詢價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為保證在評審小組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時能夠及時得到回復,在評審開始前,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可到評審現(xiàn)場等候。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在評審小組向其提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鐘內提交給評審小組。在評審期間、供應商應注意調整其行程安排,如響應供應商未到場,則視為供應商放棄上述權利,相關后果自負。 (五)遞交響應詢價文件及確定成交供應商日期和地點 1、本次詢價通知書的響應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5日17:00前。響應單位應在截止時間前將詢價響應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標編號,并在文件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后送達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創(chuàng)杰公司 聯(lián)系人:潘莉莉 聯(lián)系電話:0512-65238816,未按詢價采購文件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或過時送達的詢價響應文件,一律為無效投標。 2、2023年9月26日9:30在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2室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應在三十日內簽訂合同。 五、報價說明: 1、響應單位需就本采購文件制作《響應報價表》。響應單位所報內容包含服務期限內完成該項目服務工作所需的所有費用,綜合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在各項服務期內涉及的所有人力、物力、稅金、保險、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不論響應單位是否列出相關費用明細,招標人均可以認為響應單位已在總價中包含了全部費用。 2、響應單位應對所要采購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只報其中部分內容的,為無效報價。 六、綜合說明及其他: 1、響應單位必須承諾采購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應在文件中逐條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 2、成交單位對服務缺陷不予更正,招標人有權另請其他單位更正,所發(fā)生的費用在合同價款中扣除。 3、響應單位應對所投項目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只投其中部分內容者,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響應單位對服務缺陷不予更正,采購方有權另請其他單位更正,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成交單位承擔。 4、成交服務費:成交單位按照預算金額計算并支付,具體為100萬元以內1.5%、100萬元~500萬元以內1.1%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并支付成交服務費,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計算,該費用應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付清。 付款方式:現(xiàn)金或轉賬。 (1)一次性以現(xiàn)金方式; (2)一次性轉入招標代理機構如下賬戶: 賬 戶 名: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蘇州金閶支行 賬 號:30100188000004892 注:匯款單上需注明單位名稱、標號、金額 七、付款步驟: 合同簽訂后,在甲方收到保單正本和保費發(fā)票后一次性支付保險費用。 八、評審辦法: 1、采購人授權詢價小組根據(jù)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2、若滿足上述原則的最低報價響應供應商超過一家時,則由采購單位以抽簽的方式?jīng)Q定成交供應商。 九、項目的終止: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終止詢價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詢價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經(jīng)招標代理機構加蓋騎縫章,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即直接產(chǎn)生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辦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不違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購目的的原則下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結果以書面形式蓋章記錄在案,并提交招標代理機構一份備存,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代理機構一份。 十一、其他 1、響應單位在詢價響應文件中必須對所有采購服務做出應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明確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且如成交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采購要求的,則視為虛假響應,按虛假響應處理) 2、響應單位在投標時提供的資料均應是真實的,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如響應單位對本通知書有疑義,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咨詢,一切材料以招標代理機構的書面材料為準。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 郵編:215002 聯(lián)系人:潘莉莉 聯(lián)系電話:0512-65238816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戚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12-65337631
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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