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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4-S-X-332號詢價采購公告2024/11/27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交通運輸局之委托,對其采購的“十五五”時期蘇州全面建設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研究(蘇州市“十五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fā)展規(guī)劃基本思路)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 項目說明: (一) 項目名稱:“十五五”時期蘇州全面建設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研究(蘇州市“十五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fā)展規(guī)劃基本思路) (二) 合格詢價響應供應商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采購要求(項目任務書):(具體詳見采購文件,報名領。 三、響應報價文件組成及其他說明: (一)詢價響應文件的制作要求: 1、詢價響應報價文件組成 : (1)詢價響應函(見附件格式); (2)企業(yè)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見附件格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授權); (4)響應報價表(見附件格式); (5)技術、服務及商務要求偏離表(見附件格式); (6)響應單位資格承諾書(見附件格式)及相關證明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證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證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或2023、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其他組織、自然人及成立未滿一年的法人應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履行合同所必備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稅務登記證(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最近期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對應證明文件;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注:以上資料若不能如實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視為無效投標。 2、文件的簽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詢價響應文件叁份(一正兩副),并須裝訂成冊;響應文件封面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詢價響應文件均應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藍色墨水書寫,由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詢價文件要求處親自簽署或蓋章,并在詢價響應文件的每一頁上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頁視為無效頁。 (3)詢價響應文件須裝袋密封,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或密封章,密封袋及響應文件封面上應注明采購項目名稱、詢價采購編號、詢價響應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 3、采購單位有權拒絕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 (二)詢價響應文件錯誤的修正原則 1、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細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2、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供應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詢價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三)詢價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供應商在提交詢價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四)詢價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和更正 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詢價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為保證在評審小組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時能夠及時得到回復,在評審開始前,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可到評審現(xiàn)場等候。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在評審小組向其提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鐘內提交給評審小組。在評審期間、供應商應注意調整其行程安排,如響應供應商未到場,則視為供應商放棄上述權利,相關后果自負。 (五)遞交響應詢價文件及確定成交供應商日期和地點: 1、本次詢價通知書的響應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11:00前。響應單位應在截止時間前將詢價響應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標編號,并在文件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后快遞或送達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創(chuàng)杰公司 聯(lián)系人:朱曉芹 盧君悅 聯(lián)系電話:0512-68669209,未按詢價采購文件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或過時送達的詢價響應文件,一律為無效投標。 2、2024年12月4日15:30在蘇州市姑蘇區(qū)桐涇南路298號交通大廈11F會議室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甲方溝通合同事宜。 五、報價說明: 1、響應單位需就本通知書第三項單獨制作《響應報價表》。本次報出的價格一次性報定不得更改,報價為固定總價,報價人在響應報價表中填報的報價應是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的總費用,包括了完成服務工作所需的人工費、調研差旅費、印刷出版費、會務咨詢費、代理費、設備及相關費用、公司取費、法定稅金、利潤等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合同價格不隨國家政策或法規(guī)、標準及市場因素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2、報價人應根據本項目任務書情況和有關規(guī)范,制訂必要、合理的人員投入計劃,投入人員數量應能滿足本項目審查工作的服務要求。本項目采購單位不提供任何設施與物品,中標單位的現(xiàn)場辦公、生活設施以及交通、水電、通訊等問題由中標單位自行考慮并承擔相應費用。 3、詢價響應文件中只允許有一個報價,采購單位不接受選擇性報價。若出現(xiàn)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報價且未在報價函中聲明以哪一個為準,該報價文件將被否決。 4、響應單位應對所要采購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只報其中部分內容的,為無效報價。 5、成交服務費:本項目成交服務費由成交單位支付,按照預算金額計算并支付,具體為100萬元以內1.5%計算并支付成交服務費,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計算,該費用應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付清。 付款方式:現(xiàn)金或轉賬。 (1)一次性以現(xiàn)金方式; (2)一次性轉入招標代理機構如下賬戶: 賬 戶 名: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蘇州金閶支行 賬 號:30100188000004892 注:匯款單上需注明單位名稱、標號、金額 6、響應單位應予理解,在作出任何有關本次詢價的決定中,采購單位的決定是最終決定,無需對響應單位作任何解釋,響應單位將自動放棄提出進一步要求的權力,同時也理解采購單位不負擔響應單位的任何報價費用。 六、綜合說明及其他: 1、響應單位所提供的服務能夠至少達到以上要求,同時具有與本次詢價項目相應的設計資質和設計經驗,具備承擔本次詢價項目設計的人員、設備等技術力量和能力。 2、響應單位必須承諾采購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應在文件中逐條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 3、成交單位對服務缺陷不予更正,招標人有權另請其他單位更正,所發(fā)生的費用在合同價款中扣除。 4、響應單位應對所投項目的全部服務內容進行報價,只投其中部分內容者,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響應單位對服務缺陷不予更正,采購單位有權另請其他單位更正,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成交單位承擔。 5、參照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招標采購單位將對供應商進行信用查詢,凡經確認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將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 5.1查詢時間: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 5.2查詢渠道:信用中國。 5.3查詢證據留存方式:對存在失信信息的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根據確認的失信信息,登陸到來源網站頁面進行復核并打印,作為證據留存。 5.4信用記錄使用規(guī)則:對供應商進行資格性審查時,應根據查詢結果對供應商的不良信用記錄逐項甄別確認。下列信用記錄屬于應依法拒絕供應商參加采購的失信信息: (1)供應商被全國各級財政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的。 (2)財政部門與法院、工商、稅務等部門聯(lián)合懲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2)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3)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中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或者對經營活動中的較大數額罰款(“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的信用記錄。處罰生效日至遞交(響應)文件日未滿三年的。 七、付款步驟:(具體詳見采購文件) 八、評審辦法: 1、采購人授權詢價小組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2、若滿足上述原則的最低報價響應供應商超過一家時,則由采購單位以抽簽的方式決定成交供應商。 3、如果評審小組認為在評審過程中有影響最終評審結果的不能確定的特殊問題,應在評審報告中記載,并提請采購人決定。 九、項目的終止: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終止詢價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詢價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經招標代理機構加蓋騎縫章,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即直接產生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辦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不違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購目的的原則下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結果以書面形式蓋章記錄在案,并提交招標代理機構一份備存,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十一、其他 1、響應單位在詢價響應文件中必須對所有采購的技術、服務做出應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明確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且如成交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采購要求的,則視為虛假響應,按虛假響應處理)。 2、響應單位在投標時提供的資料均應是真實的,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如響應單位對本詢價采購文件有疑義,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咨詢,一切材料以招標代理機構的書面材料為準。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蘇州市交通運輸局 聯(lián)系人:趙汗青 招標代理機構: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干將西路399號銀海大廈303室 郵編:215002 聯(lián)系人:朱曉芹 盧君悅 聯(lián)系電話:0512-68669209 電子郵箱:szcjzb@163.com 蘇州市創(chuàng)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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